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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规定》10月1日起实行 机动车统一要贴黄、绿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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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环境保护部下发一份名为《关于印发【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规定,自今年10月1日起,对我国登记的机动车,核发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该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分为绿色和黄色两种。《通知》规定。
作者 余梦洁
出处 《商用汽车新闻》 2009年第32期3-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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