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我国和谐社会的构建进程中,人与动物的双生共赢、协调发展是人与自然和谐方面的重要内容。而用法律制度来推动对动物福利的尊重和保障是为实现此目标不可或缺的手段。面对当前我国动物福利法的缺失,在进行具体制度设计之前,应先明确动物福利法"和谐"与"宽容"的立法价值取向,"利用与消费正义"和"保护与管理相结合"的立法原则;以及在和谐社会理念的指引下,我国动物福利法立法目的与模式的选择应有利于人与动物的协调发展,其制度安排亦应立足国情按动物的不同类别具体考量。
出处
《新远见》
2009年第8期86-96,共11页
基金
2008年度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和谐社会视野下的中国动物福利立法研究>(08SFB2053)的结项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