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构建资源节约型社会,我国把"单位GDP能耗下降20%左右"作为约束性指标列入"十一五"规划纲要,并把节能目标完成情况纳入考核体系,考核中采用严格的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随着节能考核力度的加大,节能目标层层分解,最终落到县级,地方各级党政领导对节能降耗关注程度越来越高。为及时监测县级节能降耗工作进程,为设区市政府考核县级节能降耗工作提供参考依据,建立完善的县级季度能源消费总量核算方法是摆在我们面前的迫切任务。
出处
《统计与管理》
2009年第5期6-8,共3页
Statistics and Manag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