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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林业厅原厅长张锦林三罪并罚一审被判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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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贵州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原主任委员、省林业厅原厅长张锦林受贿、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由贵阳市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宣判:张锦林犯受贿罪、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0万元;受贿赃款。
出处 《党的建设》 2009年第12期44-4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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