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卫生城市卫生县城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陕政办发[2009]53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切实加强卫生城市、卫生县城监督管理工作,巩固创卫成果,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依据全国爱卫办《国家卫生城市(县城)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和省政府《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加强全省卫生城市、卫生县城监督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出处 《陕西省人民政府公报》 2009年第13期15-16,共2页 General Office of the Shaanxi Provincial People's Government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