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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诊所实验课程的地位和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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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按照"文科实验教学"理念而设计的法律诊所实验课程,是对我国法学实践教学的规范化与创新。作为一种新型的实践教育模式,它既不同于传统的法律实习,也不同于法学院其他课程,在法学实践教学体系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具有独特的教学目的。
作者 王英明
机构地区 辽宁大学法学院
出处 《金融教育研究》 2009年第1期121-123,143,共4页 Research of Finance and Education
基金 2008年辽宁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诊所式法律教学模式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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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4

二级参考文献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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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引文献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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