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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大学生赴中西部基层服务满3年者国家代偿学费财政部、教育部日前下发通知,自今年起,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应届毕业生如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可享受相应的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通知规定,在校学习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
出处 《党的建设》 2009年第6期53-5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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