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此次江西省的信息化评估表中,一项指标发生了变化,那就是将原来的“人均工业企业利润”替换为“人均工业增加值”,同时将这一指标的权重由13调整为8。这样做的原因有两个:首先,江西省九江、吉安两市2001年的人均工业企业利润均为负值(即亏损),如果引用这一指标,则其最终计算出来的信息化指数也为负值,不利于进行各个城市的比较;其次,在以往我们所做的信息化指标评估中出现过这样一种现象,即人均工业企业利润高,则信息化指数高,而在我们看来,工业的发展程度并不是衡量信息化水平的一个绝对重要的指标,因此,本次评估将其权重适当降低,目的是真实地反映各个城市的信息化水平。
出处
《软件世界》
2003年第4期46-48,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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