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普法工作是种子管理机构的一项重要职责,其涉及的对象应当多元化、全方位,并不仅仅局限于广大农民群众。省农业厅领导归纳总结的"三告"(报告政府、告诫企业、告诉农民)用在普法工作上也非常的贴切,普法的对象包括上级领导,种子选育者、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同时也包括不直接参与农业活动的广大公众。普法对象包括上级领导和社会公众,是为了争取理解与支持,便于工作的开展,提升种子管理机构的地位与威望,也为了加大对种子行业的监督。
出处
《中国种业》
2011年第S2期11-11,共1页
China Seed Indust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