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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法治城市” 构建和谐沈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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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积极推进法治城市建设,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近几年来,沈阳市委、市政府在大力推进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切实发挥法治城市建设对经济发展的服务和保障作用,全面开展"法治沈阳"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先后荣获"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城市"和"辽宁省综治工作先进市"的光荣称号。
作者 常明
出处 《民主与法制》 2010年第S1期70-73,共4页 DEMOCRACY AND LEGAL 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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