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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有条件用再生水,不得将自来水用于清洁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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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重庆市循环经济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提出在有条件使用再生水的地区,不得将自来水作为城市道路清扫、城市绿化和景观用水。违反规定者要责令改正。
出处 《水工业市场》 2010年第12期5-5,共1页 Water-Industry Mark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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