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食品药品安全事件频发,不仅对行业发展带来强烈的冲击,更重要的是对公众的生命健康带来了不可逆转的伤害,政府部门的公信力下降、执政能力也由此受到质疑。为此,本文试从行政法中依法行政原则的原理出发,结合对近年来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反思,立足食品药品日常监管中面临的常见问题,讨论依法行政原则在新形势下的运用和完善。传统观念认为,行政法作为公法一部分,应遵循依法行政原则,其中的法律保留原则要求行政职权的行使应以法律为起点,食品药品监管也应不例外。但随着国家职能的转变、市场的不断发展,实践中的安全事件和日常监管中不断遇到的问题,让人们不得不面临法律的正当性问题。为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保障社会成员的生命健康权,实现以人为本和可持续发展的执政理念,食品药品监管应从传统的秩序行政理念转变为服务行政,着力于提供安全可控的公共产品。在此对依法行政原则的理解应赋予时代特点,在不违背法律精神和立法意图的前提下积极行使职权,以保障公众的最基本的权利即生命健康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