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浅析如何对停航船舶进行有效监管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文中以2010年2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制定的《停航船舶安全与防污染监督管理办法》为研究对象,首先以背景、内容、意义等方面入手综合研究,进而针对实施该管理办法的监管措施进行深入分析,结合海事系统拥有了大型海区巡逻船"海巡11"的实际情况,可对码头、港区、锚地、近岸和沿海的停航船舶进行联合监管,以便规范停航船舶的监督管理,保障船舶安全,防止水域污染,维护国家主权,服务航运单位。
作者 翟桂青 耿宁
机构地区 山东海事局
出处 《中国水运(下半月)》 2010年第3期5-6,共2页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