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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税等新税已经宣告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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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最近,以税收平抑房价的消息一个接一个先前传出物业税要征收了,再是住房特别消费税和住房保有税,近日又传新型房产税即将试行。这些成了股市做空地产的幌子,也是地产股连续领跌市场的兴风作浪者。如果房产税开征,就意味着物业税、住房特别消费税和保有税被宣告死亡。保有税是物业税的新变种,物业税面临着公有地权与70年有限使用权的矛盾,因此,开征房地产财产税在法理上行不通。严格来说,房产税是财产税的一种,在法理上有问题。至于房地产消费税,面临着房地产属性的难题,如果将房地产视为消费品,明显与国际标准违背,也必须修改GDP的内核,既然住房不是消费品,没有理由对其征收消费税。鉴于此。
作者 朱大鸣
出处 《长三角》 2010年第5期9-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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