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对债务重组的定义、方式以及会计处理进行了规范。财政部、国家税务局于2009年4月颁布了《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国家税务总局于2010年7月发布了《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4号),国家税务总局于2010年10月发布了《关于企业取得财产转让等所得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9号),这三个文件对债务重组的一般性税务处理、特殊性税务处理以及应提供的相关资料等作出了规定。本文拟就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与所得税处理进行分析。债务重组是指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按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法院的裁定作出让步的事项。债务重组的前提条件是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重要特征是债权人作出让步。债务重组的定义会计准则与所得税法没有差异,完全一致。
出处
《福建质量管理》
2010年第11期60-61,共2页
FuJian Quality Manag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