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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在午托受伤后,能否请求学校和午托班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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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问:我儿子是小学四年级学生,从2009年9月起,中午放学后在该小学一名退休老师在校内开办的午托班吃饭、休息、做作业,我向该退休老师按月支付午托费,双方没有签订任何协议。前段时间的一天中午,我儿子在校内的攀登架上玩耍,不慎从上面跌落,身体受伤。我多次要求学校以及该退休老师赔偿损失。
作者 李鹏飞
出处 《妇女生活》 2010年第8期36-3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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