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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用塑料容器(国家监督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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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组织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抽查范围:北京、天津、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湖南、湖北、广东、广西、四川、重庆等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191家企业生产的207种产品。其中,抽查了127种PET瓶(其中包括:63种PET无汽饮料瓶、31种PET碳酸饮料瓶、24种热灌装PET瓶、9种PET材质其它瓶子),36种PE吹塑桶,16种PC塑料奶瓶,28种水杯、水壶、食用油瓶抽查概况:对食品用塑料容器产品的跌落性能、密封性能、耐内压力、丙烯腈单体、感官、高锰酸钾消耗量、锑(以Sb计)、脱色试验、乙醛平均值、乙醛最大值、蒸发残渣(4%乙酸)、蒸发残渣(20%乙醇)、蒸发残渣(65%乙醇)、蒸发残渣(正己烷)、蒸发残渣(水)、重金属(以Pb计)、酚等17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有3种产品不合格主要问题:2种PET无汽饮料瓶乙醛平均值、乙醛最大值和跌落性能不合格。
出处 《消费指南》 2010年第2期84-87,共4页 Consumer Buying Gui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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