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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江苏:中小学不得办非学历教育机构江苏省教育厅日前出台《江苏省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设置和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各类中小学及其教研机构,不得举办或合作举办以中小学生为对象、以课程补习为内容的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和教育培训活动。
出处 《妇女生活(现代家长)》 2010年第4期63-63,共1页 Modern Par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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