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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药房退药现象分析与对策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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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医院药房是直接为患者提供药品的部门,特别是门诊药房面对的患者更加复杂,虽然《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1〕第六章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药品一经发出,不得退换,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由于诸多因素造成了退药情况的不可避免,为了规范退药,减少退药现象的发生。
作者 林红
出处 《中国食品药品监管》 2010年第8期73-73,共1页 China Food & Drug Administration Magaz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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