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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五员”积极作用 开展价格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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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价格公共服务是价格主管部门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必然要求,是构建和谐社会、提升执法形象的重要举措,对于保增长、安民生、化矛盾、促发展至关重要。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物价局以推进价格公共服务为重要载体,充分发挥"宣传员、信息员。
作者 孙骅
出处 《中国价格监督检查》 2010年第5期51-5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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