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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成立未必能取得房屋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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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石河子市的朱女士咨询:我于1993年参加房改,与单位签订购房合同、交纳房款并居住至今。期间,单位又与他人签订售房合同,将该房出售第三人。
出处 《新疆人大》 2010年第10期38-38,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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