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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房产欠税引发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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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作为拍卖市场中占有相当大比例的房地产拍卖项目,现在操作中越来越普遍的"行规"是房地产标的拍卖成交后,交易过户时买卖双方应缴交的一切税、费及可能存在的前期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然而,世事无绝对,即便拍卖人对拍卖条件有前述描述,也难保不出意外:偏偏有人会对"拍卖房产可能拖欠的某些税费该由谁承担"的问题提出疑议,进而引发诉讼,而有意思的是,审理案件的两级法院也各有各的看法。
作者 刘娅
机构地区 广州物资拍卖行
出处 《中国拍卖》 2010年第1期34-36,共3页 China Au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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