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犯罪行为必留痕迹,通过对痕迹的识别与提取,我们便可以把握犯罪行为的内容。而犯罪痕迹是一种"哑巴证据",它自身并不能告诉侦查人员案件相关的情况,我们对相关痕迹的认识必须通过挖掘蕴含在痕迹中的信息来实现。痕迹信息作为反映犯罪行为系统发生、存在、发展的状态和属性的表征,在侦查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现阶段对其的研究深度和重视远远没有达到应有的程度,对其认识还停留在较低的层次上,因此,加强对犯罪现场痕迹信息的研究是很有必要的。
出处
《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学报》
2010年第1期27-29,共3页
Journal of Hebei Vocational College of Public Security Pol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