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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行政问责的主体机制 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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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同体问责"的现状"问责"即追究责任。所谓"同体问责",是指政府官员在发生了违法违纪的乱作为或者不作为的行政行为时,由上级政府部门追究其行政责任的一种机制。目前,对政府官员的问责主要是"上问下"的"同体问责"。由于这种问责是在政府部门内部上、下级之间进行,缺乏人民群众的外部监督参与,从而导致人民群众即使不满意政府官员乱作为或者不作为的行为,也难以直接追究其法律责任。而人民群众对某些政府官员的不负责任行为的追责意愿,也只能依赖或者等待政府的上级部门对下级进行问责监管。
作者 汪晓萍
出处 《理论导报》 2010年第10期31-32,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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