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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重大事项决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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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依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授权,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具有重大事项决定权。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主要是为了保障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在本地得到更好地遵守和执行,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本行政区域重大部署和重要决策依法履行职权,及时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变为国家意志,并使之成为规范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行为活动的强制性依据和准则。
作者 刘锦森
出处 《新疆人大》 2009年第10期37-38,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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