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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未尽告知义务 社会统筹部分不能免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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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情:2004年3月,赵某在保险公司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2005年9月23日,赵某在擦自家玻璃时不慎从窗台上滑落摔伤,经两次住院共支付住院费10343.18元,保险公司已赔付4373.50元。
作者 张东迪
出处 《新疆人大》 2009年第11期41-42,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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