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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服务民营化的障碍与对策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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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公安部刘金国剐部长指出:"保安服务业的特点决定了公安机关必须加强监管,这也是国际上的通行做法。保安工作再怎么改革,发展再快,由公安机关监管的要求不能变。"保安服务公司和保安队伍,是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一支重要辅助力量,已是社会公认的无可非议的共识。要保证公安机关对保安队伍"调动得了、指挥得动、控制得住、为社会所用、不成社会所害",公安机关必须宏观监管,监管的意识要明确清晰,才能确保保安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方向。
出处 《中国保安》 2009年第4期44-46,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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