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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艺术市场的建设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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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艺术家直接或委托其经纪人把自己创作完成的作品投放到市场中用于交易,这些作品就是具有商品属性的艺术作品,具有商品属性的艺术作品在社会上流通的行为过程以及场所,就是艺术市场。艺术品是人类精神创造的物化物,在艺术家创作完成好以后,便以其独立客观存在的状态面对公众,在其被公众欣赏、认可、交流、收藏的过程中,便形成了牵涉艺术家的创作实践、批评家的评论、鉴定家的鉴别、收藏家的收购以及企业家的投资等以艺术品的流通、交易为中心交易的艺术市场。
作者 贺长安
机构地区 常德书画院
出处 《文艺生活(艺术中国)》 2009年第5期112-113,共2页 ARTS IN CHINA
分类号 I [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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