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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例“确认自杀为工伤”案件的曲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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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北京铁路局职工杨涛受工伤后出现精神障碍而自杀,北京市海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以"自杀不得认定为工伤"的法律条文拒绝了杨涛家属的工伤认定申请。日前,此案经过二审改判,法院认为杨涛自杀属于因工死亡,终审判决海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此事重新处理。这起首例"确认自杀为工伤"的案件成为工伤司法的里程碑判例。作为该案的代理律师、被称为"工伤官司第一人"的北京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黄乐平受本刊特邀,讲述了该案的始末。
作者 黄乐平
出处 《法律与生活》 2008年第21期20-21,共2页 Law & 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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