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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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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举案】我国法律规定,妇女离婚后,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原承包地。然而现实生活中,由于种种原因,离婚妇女大多处于弱者地位,即使发包方不收回承包地,她们要想继续耕种原承包地,又谈何容易……
作者 童轩 成团
出处 《法律与生活》 2008年第4期50-51,共2页 Law & 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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