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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英雄,壮举含悲带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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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7年8月,教育部出台文件,要求未成年人懂得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条件下见义勇为。知道报警、揭发等是同违法犯罪做斗争的有力手段。2008年2月28日下午,吉林省农安县农安镇阎家村10社的曹宪柏夫妇拿着来之不易的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书,含着眼泪来到他们12岁儿子的出事地点,双双跪倒在地上,悲切地喊道:"孩子,你的生命没有白白地付出,爸妈终于为你讨回了公道。
出处 《法律与生活》 2008年第7期32-33,共2页 Law & 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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