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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读者安理询问:8年前发妻因病去世,我与现在的妻子于去年登记结婚。她没有住房,我有权将我现在的住房(个人产权)赠给她吗?我认为只要留有遗嘱,我完全可以将我的住房赠给她。当地公证机关却说我只有处分现住房一半的权利。
出处 《老同志之友(上半月)》 2008年第3期18-19,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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