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进一步规范了存货的确认、计量与相关信息的披露。存货是企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正确确认、计量和披露存货的相关信息将直接影响到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会计信息的质量。比如根据宝钢股份年报,2008年宝钢股份实现净利润64.59亿元,每股收益0.37元,相比去年大降49.2%,而由于铁矿石和钢铁价格暴跌,宝钢股份2008年累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达到了58.94元,占其利润总额的72.28%,仅在2008年四季度,就计存货减值就高达48亿元。本文就新存货准则的应用谈谈自己的认识。
出处
《市场周刊》
2009年第6期85-86,共2页
Market Week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