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刑事证据开示是来源于英美法系的概念,是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对案件的诉讼程序变得高效、快捷具有重要的意义。刑事证据开示制度又称刑事证据交换,是指刑事诉讼中的控辩双方在审判人员的主持下,依法相互展示与案件有关联的证据的活动。随着我国刑事诉讼庭审方式由审问式向对抗式的转变,刑事证据开示制度已经成为我国刑事诉讼所面临的一个瓶颈,妨碍着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所追求的诉讼公正和诉讼效率的实现。
出处
《天津法学》
2009年第S1期193-194,共2页
Tianjin Legal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