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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涉嫌侵犯父母财产权的“啃老族”说不——郑州法院判决“啃老族”第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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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啃老族"是个舶来词,用来形容那些到了就业年龄却赋闲在家,衣食住行全靠父母的年轻人。他们早已长大成人却没有自己的谋生手段;他们心安理得地靠着父母养活,花销不菲却从不"手下留情"……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近日审结了一起因"啃老"引发的案件。"啃老族"赵某和妻子会某结婚后跟父母一起生活,稍不如意就打骂父母。最后,忍无可忍的父母只好将不孝之子和儿媳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儿子搬出房屋。经审理,法院对这起特殊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被告赵某、会某于判决生效后搬离父母的住所。据悉,这是郑州法院对"啃老族"说"不"的第一案。
出处 《老同志之友(上半月)》 2009年第22期16-17,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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