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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的构成要件及认定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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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的客观方面是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它严重后果,因而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本罪主观方面的要件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它直接责任人员的过失。在司法实践中,要注意本罪与渎职罪、消防责任事故罪的法条竞合问题。
作者 方淑梅
出处 《传承》 2008年第6期122-123,134,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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