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治国理念的提出,使得当前我国农民合法权益遭到侵害而无法实现有效维护的困境更加凸现。当前我国的土地产权和使用制度、二元户籍制度、就业和福利制度,以及法律制度的不完善或者停留于文本阶段是农民利益受损的主要因素。究其根本原因,是由于当前我国农民缺乏自身利益诉求表达的有效渠道。如果利益表达渠道制度不能够建立,其他制度的完善和改革的作用将会大打折扣。借鉴西方国家的先进经验,有效整合我国当前分散的农民力量,实现各集团力量的相对均衡,从而为巩固政策的良性互动和制定提供持续的推动力和有效的监督力量。
出处
《传承》
2008年第2期46-47,51,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