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证据采信规则在办理刑事案件具有重要地位,对提高办理死刑案件的质量和效率至关重要。实践中如果证据采信规则弹性化,证据能力标准灵活化,没有坚决贯彻实施刚性的证据采信规则和证据能力标准,对"带病"的证据材料反复查证,公检法三家联手努力挽救,不但影响诉讼结构平衡,助长了权力滥用,违法取证等权力行使的自然倾向,使监督、规范权力的努力化为乌有,而且导致大量司法资源浪费,严重影响办案质量和效率。实施刚性的证据采信规则,有助于激发、增强侦查人员的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和诉讼意识,有助于规范权力行使,保护合法权利,有助于化解所谓的公检法证据观的差异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