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为银行间债券市场特有的一项制度安排,债券结算代理业务自2000年推出以来,已发展成为我国债券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践证明,结算代理业务的推出,既为中小金融机构特别是非金融机构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提供了便利,改变了他们在市场中的被动和从属局面,又使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主体过于单一、市场覆盖面过于狭窄、投资需求一致性较高、市场流动性较差的缺陷在一定程度上得以改善,拓展了结算代理人的业务空间,提升了中间业务层次,同时,也提高了中央银行货币政策传导的效能。但债券结算业务本身存在的局限性,引起业内人士对其向经纪业务转变的思考,本文即对债券结算代理业务发展现状及向经纪业务转变的必要性和现实性进行探讨。
出处
《河北金融》
2008年第3期33-35,共3页
Hebei 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