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生态伦理的合法性一直悬而未决,以往的伦理学家立足于自然具有内在价值、能感受苦乐等特性,把人类的伦理扩展到自然界,这是对伦理与价值进行的硬性的嫁接,它缺少了彼此之间可以通约的媒介。生态伦理何以可能的伦理学基础,其实可以从伦理本身找到答案。伦理的本质规定中蕴含着关系与责任两个基本范围,伦理关系的存在具有绝对性,同时,伦理本身暗含着一种责任,这种责任具有无条件性。在生态伦理中,责任充当着人与自然之间的媒介,生态伦理是一种责任伦理。
出处
《河北旅游职业学院学报》
2008年第1期53-57,共5页
Journal of Hebei Tourism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