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药品说明书除具有指导药品安全、合理使用这一基本作用外,还有着更加广泛而重要的法律上的作用——可以作为假药劣药、缺陷药品、虚假药品广告和药品召回对象的认定依据。本文结合《药品管理法》、《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产品质量法》、《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广告法》、《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药品召回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对药品说明书的法律作用予以分析。
出处
《中国药物经济学》
2008年第3期87-90,共4页
China Journal of Pharmaceutical Econom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