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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犯罪事件中被害人和加害人之间的责任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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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现行刑法理论以犯罪人为中心分析犯罪,只关注犯罪人一个人的行为和责任,被害人仅仅被作为无辜的犯罪对象进行研究。事实上,并不是所有的被害人都是无辜的和值得同情的,也不是所有的被害人都是对社会无害的。很多情况下,被害人对犯罪事件的发生可能也负有过错,也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也就是说,如果被害人有过错,被害人应当与加害人分担犯罪事件发生的事故责任。这种责任分担有其充分的哲学、法理及立法依据,而且切实可行,只需将刑法的研究视野由研究犯罪行为拓展到研究整个犯罪事件,就可以解决被害人和加害人之间的责任分担问题。从司法实践层面看,探讨被害人和加害人之间的犯罪事故责任分担,对于准确定罪量刑,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作者 杨向华
出处 《消费导刊》 2008年第1期124-124,168,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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