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民事诉讼中存在的不当释明及其救济 被引量:1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释明权最初规定于大陆法系国家民事诉讼,实质上是法院为了明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案件事实而对当事人的诉讼行为加以引导的一种诉讼程序上的指挥权。目前,释明权在西方很多国家民事诉讼法中都有规定,被称作是保护当事人权利的大宪章。而在我国至今仍缺乏系统的释明权理论研究,造成制度性的规定很不完善,司法实践中还存在着诸多不当释明。本文分析了当前司法实践中存在的不当释明,论述了不当释明的类型,造成不当释明的原因,最后然从理论和实践上提出不当释明的救济措施,以期减少民事诉讼中的不当释明,实现审前和庭审中的正确释明,从而为民事司法公正的实现提供重要保障。
出处 《消费导刊》 2008年第11期138-138,140,共2页
  • 相关文献

同被引文献5

引证文献1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