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了规范投资性房地产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我国财政部于2006年2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并于2007年1月1日在上市公司开始实施,该准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投资性房地产方面的准则。此准则对于公允、客观地反映投资性房地产的价值、反映企业房地产的实际构成情况和提高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拟从该准则的出台背景、与原制度及国际会计准则的差异比较、执行现状等方面进行分析,希望有助于大家学习、运用该准则。
出处
《时代金融》
2008年第10期108-110,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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