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罪刑法定原则的具体内容,即为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的,才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法律没有规定为犯罪的,不得定罪处刑;定罪处刑的唯一依据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制定的刑事法律,且刑法禁止类推解释和类推适用,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法条也力求明确。罪刑法定原则的付诸实现有赖于司法机关的执法活动,但是在司法实践中该原则的贯彻与执行中仍然存在着不少的障碍,这要求我们进一步改革司法体制,保障司法独立;提高司法队伍的整体素质,科学限制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确立罪刑法定观念;合理规制刑事司法解释权。
出处
《消费导刊》
2008年第21期129-129,131,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