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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何以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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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个人权利是每个人的社会存在和社会关系的集中体现,也是每个人的自由存在的实现形式。社会主义社会的内在矛盾,在权利关系上表现为个人权利与领导权之间的矛盾。笔者按照这种权利关系,把马克思提出的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原则,即"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划分为经济、政治和文化三个分原则,即个人所有和共同占有原则,个人民主和共同管理原则,以及个人自由和共同发展原则。
作者 胡兵
机构地区 北京中医药大学
出处 《消费导刊》 2008年第23期123-12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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