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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案中的间接责任人应否为事故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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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案中,法院根据交警部门对事故责任的认定,确认肇事机动车一方应分别对两位受害人的死亡结果各承担50%的责任,死者本人亦应对自身被撞致死承担50%的责任,其对交警所作三方当事人负事故的同等责任的解读是正确的。加害人所驾驶车辆的制动性能不符合要求。
作者 陈现杰
出处 《中国审判》 2008年第5期82-82,共1页 China Tri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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