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如何判别帮助毁灭证据罪与包庇罪?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帮助毁灭证据罪的犯罪对象是当事人的证据,因此该种犯罪行为一般只发生在诉讼中。但是,对于必须追诉的刑事案件而言,从案发时起,犯罪行为人必然将具备"当事人"(即犯罪嫌疑人)的身份,这点与民事和行政诉讼在没有原告起诉的情况下,就没有必然的当事人是不同的。因此,帮助刚刚实施了犯罪行为的人毁灭证据,同样属于帮助当事人毁灭证据,所构成的是毁灭证据罪而非包庇罪。
作者 彭志新
出处 《中国审判》 2008年第1期82-84,共3页 China Trial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