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伪装成毒贩向贩毒分子买卖毒品,再将其一举抓获,这是目前被全世界各国缉毒机构广泛使用的诱惑侦查。而这种侦查方式的历史其实已十分悠久,我国古代帝王隋文帝为整治吏治,就曾采用"私使人以钱帛遗之,得犯立斩"的诱惑手段;在法国路易十四时代及沙俄帝政时代,法俄当局也采用诱惑侦查来镇压过反政府者。到了现代,诱惑侦查又被美国侦查机关采用并滥用,这已是不争的事实。诱惑侦查可以提高破案率,但也产生了是否诱人犯罪的法律争议。为平衡这一矛盾,美国联邦最高法院设立了警察圈套的合法辩护,对国际范围内规制诱惑侦查的刑事法律制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出处
《法律与生活》
2007年第11期46-47,共2页
Law & Lif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