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的电子支付相较于其它国家来说发展的程度还不够,并且还存在很多方面的缺陷。针对这些问题,可以从宏观和微观两方面来解决。宏观上加快对电子支付的立法,提高现有法律的权威性。微观方面,建立全国统一的支付网管和认证中心;加快全国性金融数据通信网络的建设;建立完善的电子货币发行、交易流量监测与统计机制;提高电子支付的安全保障建立支付双方的信用体系。
出处
《湖北行政学院学报》
2008年第S1期127-,190,共2页
Journal of Hubei Administration Institute